为了保障我校教育硕士的实践教学活动高质量开展,根据实践教学环节的保障需要,现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多方主体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研究生院和教育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
(一)研究生院主要职责
1.制订研究生实习实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践教学,经研究讨论,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2.制定实习实践经费开支规定及提出每年实习费用预算,审核各学院实习实践经费开支情况。
3.指导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教育硕士实践教学指导,完成学生的教育实践过程的指导、监控、检查和教育实践的总结工作。
4.建设校级高质量的、稳定的和区域分布合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
(二)教育科学研究院主要职责
1.统筹确定实习基地所需实习学生的学科和人数。
2.开展教育硕士实践教学指导,完成学生的教育实践过程的指导、监控、检查和教育实践的总结工作。
3.建设校级高质量的、稳定的和区域分布合理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
4.聘请实践基地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或企业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
5.认真组织实践教学的考核与评定,定期举行实习实践工作交流会,对实习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推荐。
6.统筹开展校、院两级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创新比赛等活动。
二、各学院主要职责
1.做好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按程序聘请有经验、素质好、作风硬、业务强的教师担任校外导师,原则上每位实习基地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不超过3人,实行校内导师与实践基地导师共同负责指导的双导师制。
2.校外实践应主要安排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应主动与实践基地对接,安排落实基地导师和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实践教学的前期准备。
3.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培养要求和本实施方案,制订各领域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践教学工作实施细则,按年级制订实践教学工作计划。对实践时间、内容、要求和考核等几个方面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厘清有关责任和义务,规范实践过程和程序,以确保实践教学有序、有效、顺利进行。
4.重视专业实践管理和安全教育,召开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参加的实践会议,做好思想动员,明确实践任务、实践日程和相关要求。提高研究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醒研究生在实践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等。为校外实践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与研究生签订《实践教学安全保障协议》。
5.定期到实践单位进行调研检查,了解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基地意见,听取实习学生汇报,及时解决实习中的各项问题;注意发现典型,组织交流经验,表扬先进。
6.实习结束后,学生提交《实习手册》、教育研习报告等实习材料,学院审定学生的教育实习和研习成绩,认定实习学分,做好本单位相关实习材料的归档及实习总结等工作。
7.组织交流总结会,针对实践执行情况、教师指导力度、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梳理,总结实践教学经验,探索实践教学新途径、新模式,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三、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校内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实践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对学生实习实践的成败具有重要作用。
1.负责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研究生实践提出相关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实践准备。
2.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实习实践任务。
3.组织学生学习我校和实习基地(或实习单位)有关文件制度,熟悉课程标准、教材,指导学生编写教案和制作课件,指导研究生的教学、班主任和调查研究等工作。
4.与校外导师积极沟通交流,组织和落实研究生的实践环节。
5.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表现及业务情况,全面掌握研究生的实践情况、生活状态与实践计划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评阅调查研究报告,做好实习实践成绩评定与总结鉴定工作。
四、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校外指导教师在实践单位的领导下,根据实践计划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向研究生介绍学校情况、学校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班级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安排、落实和指导研究生的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
2.指导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指导研究生编写教案、上课、批改作业、答疑等,检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
4.培养研究生独立开展课程教学工作的实践能力。
5.指导研究生管理实践,做好班主任实践的安排工作,指导研究生了解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工作要点、重点与难点,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6.配合校内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生教育调查的安排工作,指导研究生教育调查报告的撰写。
7.在实践期间指导研究生进行学科教学研究,可与实习生合作研究课题。
8.负责研究生校外实践环节考核。
五、实习学生主要职责
实习实践是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课程,是学生把平时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习实践的重要环节。
1.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必须参加实习实践,不得免修。
2.原则上所有学生需参加集中实习。若有个别学生确需自主实习,须履行必要的申请手续。
3.实习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研究生,又是准教师。既要当好学生,虚心向实习学校教师学习;又要以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言行规范,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言行举止和作风正派,成为学生表率。
4.按照学院实践教学计划和要求完成各实践环节,服从学院和实践基地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各项指导,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协作意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实习实践质量。
5.深入钻研课程标准,深刻领会教材内容,认真调查研究,虚心学习他人的实践经验,精心备课,反复试讲,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深入学生班级,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助原班主任老师开展学生管理和第二课堂活动,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努力提高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7.认真进行科学研究,善于发现,勤于思考,潜心研究,对教育实习进行系统总结和反思,认真准备和写作毕业论文。
8.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如实填写和按时提交各项实践记录、完成情况表和考核表等材料,完成各实践环节考核,将《实践手册》装订成册,交所在学院留存。
9.研究生校外实践期间,每周至少向校内导师汇报一次实践、生活情况。一般不准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3天之内(含3天)需经实践学校指导教师批准,一周之内须报校外实践单位管理部门批准,,报学院备案,病假须有医院证明,一周以上须报学院批准。请假超过实践时间1/3以上,实践成绩作不及格处理。
六、实习基地主要职责
1.实习基地一般应成立实习实践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习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可由有关学科教研组长、校外导师代表、有关干部以及我校实习实践指导教师组成。
2.拟定教育实习实践接待计划。
3.协助我校实习生解决生活问题。
4.组织实习见面会,向实习生介绍学校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资料。
5.分配实习生教学任务,编制教学进度表,安排观摩教学,传授教学经验,组织师生经验交流活动。
6.审查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做好实习材料存档工作。
七、带队(联系)教师主要职责
1.带队(联系)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定,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教育规律,切实指导好教育实习。
2.和实习基地密切联系,争取实习基地的领导、教职工和学生的配合,做好教育实习工作。
3.带队(联系)教师不仅要指导实习生完成教学、班主任工作及教育研习等任务,同时要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生活管理、组织纪律等方面工作。
4.深入实习基地听课,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检查实习质量,听取实习基地的反馈意见。
5.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并做好本组实习工作总结。
6.带队(联系)教师原则上每月去实习基地指导一次,按学校差旅管理办法报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