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学位点关于推评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评选衡阳师范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的评选条件,以及《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研字[2020]5号)文件精神,教育专业学位点可据2022年通过毕业答辩研究生6%的推评校级优秀毕业生,经与研究生院确认,2022年可推荐4位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全体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
(一)爱党、爱国、爱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注册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学位点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实践等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品行高尚,身心健康。
(二)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课程考核合格,无补考记录。
(三)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学位论文通过答辩且总成绩(总成绩=论文评审成绩×60%+答辩成绩×40%)排名在本专业前10%(若本专业不足10人的,成绩特别优秀者也可参评)。
(二)在校期间,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三)在校期间获得湖南省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四)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 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及学术科技成果奖励。
(六)毕业当年被录取为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七)获得本校为第一权益人的国家知识产权授权;或国家知识产权申请被受理;或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评选时间
2022年12月9日-12月15日
五、评选办法
(一)个人提出申请。学生本人登录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经导师推荐后上报教育硕士学位点评审委员会。
(二)教育硕士学位点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评选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工作部),由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其他
(一)各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评选条件,宁缺勿滥,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三)组织申报优秀生认真阅读《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附件1),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备选条件量化表》(附件2)组织相关材料和自评分,各培养学院认真对自评材料与评分进行审核。
(四)请培养单位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校级《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从系统导出)、《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册》(附件3)、《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优秀毕业生评选备选条件量化表》及其支撑材料报送给王老师,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2580053@qq.com。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