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的文件规定,以及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2022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所有在岗的研究生导师。
二、评选指标
优秀研究生导师定期评选、宁缺毋滥,每年评选的名额不超过在岗的(当年有毕业生)研究生导师的10%,教育2个。
此外,还有近3年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不占学位点的优秀导师的指标而直接评为当年的优秀导师。
三、评选条件
1.在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不断创新,为人师表, 教书育人,使研究生能得到全面发展。
2.在教学上要求严格,能对学生因材施教,带领学生进入学科前沿,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3.在创新性人才培养上做出显著成绩,所培养的学生思想品质好,富有开创精神,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论文水平高,在校期间获得奖励。
4.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承担较多的科研项目;或者在某一方面开创重要的研究领域,有重要的高水平的论文发表;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者有重要科技发明,为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创造条件。
5.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中得到了有关部门或评委的较高评价。
6. 在培养人才方面特别突出,近3年,所指导研究生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可直接评为当年的优秀导师,并且不占学位点的优秀导师的指标。
(1)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发表或被SCI、EI、CSSCI、SSCI等收录论文2篇以上(含2篇);
(3)获得学校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一)各培养学院导师自愿申报阶段(11月3日-11月15日),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上交至各培养学院,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立项文件、论文成果的复印件、培养研究生的有关说明材料等(注: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二)培养学院推评阶段(11月15日-11月16日),各培养学院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按占指标和不占指标推评备注分类,占学位点优秀导师指标推评人数不超过2人。
(三)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优秀导师,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四、材料报送
1.《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332580053@qq.com)。
2.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的佐证材料(请装订成册,1份)。
3.请各培养学院于11月16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教育科学研究院王老师(行知楼309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研究生的导师评选的通知
2.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3.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9日